
姓名:王西坤
职务:专职律师
毕业院校:
专业领域:民商事、企业法律顾问、供应链贸易、刑事
电话:13163213876
邮箱:wxklvshi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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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.7-2021.11 |
武汉绿色江城环保服务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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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.11-2023.10 |
湖北乾一律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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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11至今 |
湖北瀛楚(东湖新技术开发区)律师事务所 |
2019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授予2019年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
2020年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授予抗疫志愿者
2020年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授予武汉市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
2024年度、2025年度金牌律师
王西坤律师业绩精选
湖北瀛楚(东湖新技术开发区)律师事务所 | 务实 · 细致 · 以当事人利益为导向
- 民商事合同纠纷
1. 信用卡套现型民间借贷案(二审法院发回重审,最终支持返还本金及资金占用费)
代理原告张三,被告李四借用原告信用卡消费后拒不还款。一审以“无法判断金额”为由驳回全部诉请。王西坤律师代理二审,通过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中被告自认“相当于借款”“有钱即还”等关键内容,成功说服二审法院撤销原判、发回重审。重审判决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无效,但判令被告全额返还本金37,504.87元,并按一年期LPR支付资金占用费。
✅ 核心价值:在无书面合同、无利息约定的情况下,通过电子证据固定借贷合意,实现“无效不等于不返还”。
2. 以房抵工程款预约合同违约案(一审法院,全额支持购房款损失115万余元)
代理原告王五,开发商将抵债房屋另行出售,导致协议无法履行。被告辩称仅为预约合同、只应退还现金补足款。王西坤律师主张:通过工程款冲抵及原告补足尾款,旧债已消灭,新债违约应赔偿履行利益损失。法院采纳该观点,判令被告赔偿全部购房款1,153,723元及资金占用费。
✅ 核心价值:突破“预约合同仅赔信赖利益”常规,成功主张履行利益损失。
3.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(一审法院,支持工程款及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)
代理原告赵六(某园林公司),发包方以“未最终结算”为由拒付质保金。王西坤律师援引《民法典》第159条“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”,法院认定发包方怠于结算构成恶意阻却,判令支付工程款914,038.96元及利息,并依据《公司法》第23条判令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。
✅ 核心价值:成功运用“条件拟制成就”规则,刺破一人公司面纱。
4. 买卖合同质量纠纷(一审法院,录音证据促成调解,被告无需支付余款)
代理被告钱七,原告起诉追索货款26万余元。王西坤律师通过梳理多段通话录音,固定了双方口头约定的钢板厚度标准(8mm/10mm),证明原告实际交付产品严重减薄(部分仅4.75mm),构成根本违约。开庭前调解中,以确凿录音证据迫使原告放弃全部余款诉求,双方互不支付,和解结案。
✅ 核心价值:录音证据的精细化整理与运用,成为扭转局面的“胜负手”。
5. 房屋买卖合同隐瞒漏水纠纷(一审法院,全面支持买方诉求)
代理被告孙八、周九(卖方),原告买方主张漏水问题要求赔偿。王西坤律师代理后,成功将赔偿金额控制在合理范围,法院最终仅判令承担维修费25,000元、租金25,000元、鉴定费10,980元及律师费20,000元,驳回了原告大部分高额请求。
✅ 核心价值:精准质证,避免买方滥用鉴定结论。
6. 工程转付欠款纠纷(一审法院,成功限缩责任)
代理被告吴十(某园林公司),实际施工人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74,052元。王西坤律师提出:实际施工人与我方系委托代收关系,且我方仅收到发包方95%的工程款,应以此比例转付。法院采纳,判令仅支付65,849.4元,并驳回对另一被告的诉请。
✅ 核心价值:厘清法律关系,避免超额承担。
- 刑事辩护
1. 电信网络诈骗案(二审法院,从犯辩护意见全采纳,获缓刑)
代理被告人郑一(化名),涉案公司以“算命改运”为名诈骗,郑一被认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。王西坤律师精准把握从犯、坦白、认罪认罚、全额退赃、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,积极沟通社区矫正评估。一审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缓刑三年。检察机关抗诉后,二审维持缓刑。
✅ 核心价值:在电信诈骗从严打击背景下,为从犯争取到缓刑,实现罪责刑相适应。
2. 职务侵占案(一审法院,审计费认定为退赃,获轻判)
代理被告人冯二(化名),侵占公司189.68万元,数额巨大。王西坤律师提出:冯二主动承担的12万元审计费虽未直接支付给公司,但系因犯罪行为产生的必要费用,应视为退赃。法院采纳该意见,将12万元计入退赃总额,并结合自首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(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)。
✅ 核心价值:成功将“变相退赔”纳入退赃范围,有效减轻退赔义务并影响量刑。
3. 故意杀人案(一审法院,死刑缓期执行)
代理被告人陈三(化名),因讨薪未果持刀杀害被害人,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。王西坤律师提出本案系债务纠纷引发、被告有自首情节等辩护意见,法院采纳,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。
✅ 核心价值:在死刑案件中争取到死缓,保住被告人性命。
- 家事及继承纠纷
1. 法定继承纠纷(一审法院,调解结案,财产平稳分割)
代理被告刘四,协助年逾八旬的父亲与两个女儿就银行存款、现金、联名账户、房产、股票等复杂财产达成调解协议,实现房屋按份共有、存款分割、现金补偿等一揽子方案,各方再无争议。
✅ 核心价值:通过调解化解家庭矛盾,避免评估拍卖等高昂成本。
2. 法定继承纠纷(一审法院,通过墓碑及人事档案确定继承人,调解结案)
代理原告林五,被继承人于1987年去世,无身份证,父母死亡证明缺失。王西坤律师通过拍摄墓碑照片、调取人事档案、走访村委会等方式补强证据,证明继承人范围。同时与法官配合打“感情牌”,促成调解:原告取得房屋全部产权,向被告支付合理补偿,租金争议以3000元了结。
✅ 核心价值:创新证据调取方式,攻克年代久远继承案件的举证难题。
- 侵权纠纷(代理被告)
同居关系流产侵权案(一审法院,驳回原告全部诉请)
代理被告朱六,原告以流产导致子宫粘连、心脏疾病等为由索赔近18万元。王西坤律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,指出原告撤回因果关系鉴定申请,无法证明损害后果与被告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;同时提出同居关系下被告无强制签字义务。法院采纳全部抗辩,驳回原告诉请。
✅ 核心价值:精准运用“谁主张谁举证”原则,为当事人避免不合理赔偿。
注:本业绩展示中所有案件均已隐去法院具体名称,所有人名均使用化名(张三、李四等),仅用于专业交流。
